1958年法国第五共和宪法诞生。¨c*h*a`n/g~k`a¨n`s~h-u·.?c¨o,m,适应法国战后重建的局势和戴高乐政治强势人物的要求,该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尤其是自1962年法国总统由全民直选产生之后,法国总统不仅成为国家元首,也是实际上的政府内外政策的制定者。法国第五共和宪政的这种设置的最初想法是希望通过加强总统政治合法性来加强总统权力,使总统成为国家政治的中心人物。在戴高乐当政尤其是蓬皮杜当政期间,总统权力也确实获得了加强。然而,第五共和宪法设置本身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张力,因为一方面总统由直选产生虽然加强了总统的权力,使总统不受议会约束,但另一方面总统选举却不能代替立法选举。总统不能代替议会行使立法权力,而议会的合法性也并不因为总统直选而减弱。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实际上使得总统与议会都具有各自独立的合法性,使得立法与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发生分离。在总统与议会多数一致的情况下,总统可以任命政府总理,决定政府部长人选,将大权集于一身;在总统与议会多数不一致的情况下,二者就必然产生冲突。总统只能任命议会多数党派人物出面组阁,除了外交与国防总统仍有实际权力之外,对国家政治生活影响十分有限。′卡¢卡·小,税/王? ~免-肺·阅?犊!这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法国左右共治的宪政根源。
对于这种情况,很多评论者指出,法国第五共和宪法规定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反映了法国强大中央集权的传统的回光返照,第五共和的总统实际上是现代法国的民选帝王。自然,回光返照毕竟是回光返照,议会制与总统直选意味着法国将永远不会回到君主制。然而,议会制与总统制的内在冲突最终向什么方向演变,第五共和的创始人并没有明确的预见。时至今日,在法国经过“四·二一”政治震撼和5月5日希拉克以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获票率当选之后,人们可以清醒地看到,法国第五共和的这种半总统制日益朝着削弱总统权力的方向发展。1986年首次出现密特朗与希拉克左右共治的局面,1993年左右再次共治,共治现象日益频繁。1995年希拉克当选总统,1997年本来希望通过解散议会,重新举行立法大选获得较大的政治合法性,加强总统的权力,但却适得其反,若斯潘率领左派在立法大选中获得胜利,造成了法国宪政史上最长的希拉克—若斯潘左右共治时期。^看\书¨君¢ ·已′发+布¢最¨芯~璋`劫?
左右共治不仅使总统失去了实际的政治权力,又由于总理与总统之间必须有一定程度的磨合,因而模糊了民主机制的界限和功能,使选民看不到执政党派与在野党派之间的区别,看不到民主运作的源头活水——政党替换的前景。这种情形,促使选民将目光转向本来边缘化的极端派别,极右派也因此获得了发展空间。左右共治虽然是法国的特色,但是在欧洲也有类似的教训可以吸取。2000年2月奥地利有新纳粹倾向的自由党进入联合政府就是一个先例。自50年代以来,奥地利政坛一直是左翼社民党与右翼保守党的二分天下。或者左翼与右翼轮流执政,或者双方组成联合政府共同执政。在1999年立法大选之前,奥地利便是一个由左翼社民党与保守党共同执政的所谓“大”联合政府。左右共同执政是民主政治的大忌。这不仅事实上取消了民主制度政党轮换的核心,也堵死了民主选举所提供的政治合法性的源泉。从这个角度看,此次勒庞的胜利,正是法兰西第五共和的一次严重宪政危机。
对于左右共治现象对民主运作所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法国政界、学界一直有着注意,并且不断有人提出讨论。有关改革措施也曾付诸实践。如在希拉克、若斯潘共治时期,就对宪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旨在避免左右共治现象:如将总统任期由七年改为五年,将总统选举放到立法选举之前举行等等。然而这些改革措施似乎既来得太晚,也不够大胆,既没有能够如期解决共治问题,也没有能够避免总统与议会合法性的分离问题。
经过这次勒庞震撼之后,法国政界、舆论界对法兰西第五共和的宪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似乎已有共识,甚至有不少学者和政治家出来呼吁推倒第五共和宪政架构,创建第六共和的设想。然而,从法国共和史上看,历次新的共和的创建都是通过战争的冲击或革命的杠杆来完成的。当下的法国如要彻底施行宪政改革,无疑需要巨大的政治勇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