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往日也曾听到人们议论王沔的不是,但还是为王沔回护,毕竟是国务大臣,太宗有优容之处。/衫-巴\看^书/蛧_ ~已·发\布!醉·鑫?璋,踕\这一次,经寇准一番议论,史称“帝大悟”,太宗大为醒悟,知道以前确实司法不公,而王沔则太多机巧,好使诈术,“非廊庙器”,做不得朝廷大臣。第二天,召见王沔,“切责之”,狠狠地斥责了他一通。随后,寻了个机会,罢免了他的参知政事。据说王沔得到诏令,来见太宗,哭着不愿意离开,甚至不久之后还为被罢免之事愁得须发皆白。
皇上“自焚”
大宋如此,是有“宗教信仰”为底色的。
古代祭祀,往往要有“祝版”,是将写好的祝词张贴在一块板子上。纸张因祭祀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美工装饰,有的要用白纸,有的要用红纸、青纸,有的还要配黄边,等等。祝词要预先写好,如果是国祭,就要皇帝在祝词后署名。
至道元年,公元995年仲春,命宰相和群官祷雨,又派出中使,也即宫中宦官,作为特命全权大使,分头去祭祀五岳神山。!l^a/o′k.a.n·s/h*u+.`c+o!m_按过去惯例,皇上要“御署”,也即预先在祝词上署名“大宋赵炅御笔”之类字样,然后再派遣。
翰林学士王禹偁提出了反对意见。
他说:“准礼,五岳视三公,今虽加王爵,犹人臣尔。天子称名,恐非古制。请自今更不御署。”按照礼制,五岳的神职相当于朝廷的三公,现在虽然给五岳神加上了王爵,但“王”还是比“帝”低一格,相当于人臣。天子在祝版上署名,恐怕不是古来的制度。请从此不要“御署”。
太宗在王禹偁奏章的后面批示道:“朕为万民祈福,桑林之祷犹无惮,至于亲署,又何损乎!”朕为万民祈福,即使是洗澡沐浴,像汤王在桑林祈祷下雨,准备自焚,我都不怕,至于亲自署名这事,又有什么损失呢!
赵匡胤以来的宋帝,人人虔诚“敬天”,谁也不敢违逆天命、天道。面对各类“天谴”,所有的宋帝都会反躬自省。¢咸¢鱼¢墈¢书-蛧¨ ¨埂¨鑫^嶵,全`夏商周三代以来的“罪己”传统,在宋帝这里得到很真诚的承续。
太宗说“自焚”事,并非虚伪的大言。
早在王沔事件后的蝗旱灾年,太宗就有了准备“自焚”的敬天举动。
宋人吕中《大事记讲义》,论及这一“灾异”时说:“淳化二年(991)二月,诏以旱蝗,欲自焚,明日雨。”
宋太宗淳化二年二月,下诏,认为蝗灾旱灾之重是因为帝王之德薄所致,准备自焚以谢天。第二天下雨。
明人孙承恩有《鉴古韵语》一书,对历代帝王都有一段“韵语”(相当于打油诗),内中说到宋太宗,有言:罪己消天变,仁民隐至情。
厚伦施义粟,勤学购遗经。
节为山林重,功于宦寺轻。
不惭称令主,恭俭更仁明。
这里五言八句,每一句都与太宗的故实有关。我这书里会慢慢说到,此处且不啰唆。“韵语”中说“罪己消天变”,指的就是太宗因蝗旱之灾要自焚的故实。孙承恩认为这是太宗“敬天”而得到的天下福报:“太宗之为君,其敬天也。因旱蝗欲自焚,而致霖雨……”
《续资治通鉴》记录此事在淳化二年三月,而非二月。原文道:帝以岁旱蝗,诏吕蒙正等曰:“元元何罪,大谴如是,盖朕不德之所致也。卿等当于文德殿前筑一台,朕将暴露其上,三日不雨,卿等共焚朕以答天谴。”蒙正等惶恐谢罪,匿诏书。翼日而雨,蝗尽死。
太宗皇帝因为年岁中多有蝗旱之灾,下诏给宰相吕蒙正等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