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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清末奇冤:李马氏伸冤记(三)

。那些被收买的绅士们,昧着良心为王维勤说话,完全不顾李家的冤屈。

李马氏满怀希望地去到永平府,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期待,期望能在这里得到公正的裁决。知府倒是收了状子,但转头就发回县里重审。原来永平府的知府也与王维勤有勾结,他们官官相护,根本不把李马氏的冤屈放在眼里。案子就像一个被踢来踢去的皮球,在各个衙门之间来回流转,而李马氏的希望也一次次地破灭。

在等待永平府过堂期间,李马氏的孩子降生了,取名重兴儿。这个新生命的到来,给李马氏带来了一丝慰藉,也让她更加坚定了为家人讨回公道的决心。光绪二十八年二月,李马氏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小儿子重兴儿,再次来到永平府告状。过堂时不能带孩子入内,她无奈之下,只好把重兴儿留在客栈。她一步三回头,心中满是不舍和担忧。等她回来时,看到的却是孩子浑身青紫,气绝多时的惨状。李马氏瞬间瘫倒在地,抱着孩子冰冷的尸体,欲哭无泪。她知道,这又是王维勤干的好事,可她没有证据,只能在心中默默发誓,一定要让王维勤受到应有的惩罚。

王维勤派人在暗中紧紧盯着李马氏,像饿狼一样紧追不放。几次想杀了李马氏都没成功,或许是李马氏命不该绝,或许是上天在保佑她。后来有人提醒王维勤:此时李马氏西处告你,如果她突然死了,那么第一嫌疑人就是你。此后,王维勤便不敢那么明目张胆了,但他的威胁依然如影随形,让李马氏时刻处于恐惧之中。

李马氏并没有被吓倒,她后又到保定,向按察使衙门递了状子。按察使倒是批了“勒限一个月审结”的条子,但案子还是被发回永平府。而永平府的态度一如既往——王维勤无罪。逍遥法外的王维勤越加猖獗,光绪二十八年12月8日,王维勤命人杀害了先后送李马氏去告状的李芝堂弟李铁头和族叔李印堂。那两个善良的人,为了帮助李马氏讨回公道,却惨遭毒手。至此,王维勤一共杀害了李家一十二口人命,其凶残程度,古今少有,令人发指。

李马氏从县到府,从府到省,整整告了两年多。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她吃尽了苦头,鞋子磨破了十几双,盘缠用尽就沿途乞讨。她风餐露宿,受尽了白眼和屈辱,但她始终没有放弃。

光绪三十年正月,王维勤托人来李家说和,允诺把西孙女指给李际昌3岁的幼子为婚,还出5000吊钱给李马氏养老,但条件是李马氏必须答应不再上告。李家当家人李际昌无奈应允。李马氏假意应允,她心中清楚,这是王维勤的阴谋,想让她放弃申冤。她找机会脱身上京告状,她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为家人讨回公道,让王维勤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听说京城新设了个叫“工巡局”的衙门,专管疑难案件。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李马氏再次踏上了上京的路。她的步伐虽然疲惫,但眼神中却透露出坚定的光芒。她相信,在京城,她一定能找到正义的曙光,为家人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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